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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实习指导老师守则

毕业实习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学生水平,提高学生素质,增强适应社会能力的重要手段。为圆满完成毕业实习工作,保证毕业实习教学工作有序进行,进一步规范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学行为,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特制定管理系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规则。

  一、认真落实每个学生的实习岗位

  指导教师要根据系实习工作的进度安排,与实习单位的主管领导和学生的实习指导教师取得联系,落实每个学生的实习岗位。汇总学生毕业实习单位情况等有关信息并备案。

  二、指导监督每个学生的毕业实习情况

  指导教师在实习开始前,需与学生电话联系一次,向学生做一次实习指导,对学生进行工作态度、实习纪律、实习技能等方面的教育。

  需要向实习学生了解的实习情况主要是:

  (1)听取学生的实习汇报,包括主要工作情况、实习认识、实习纪律和自我评价等。
  (2)了解学生在实习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要求,在实习业务方面面临的疑难,并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3)肯定学生实习的好的方面,指出学生实习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鼓励学生继续进行实习,取得更好的成绩。

  三、与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联系,了解实习学生的实习表现

  (1)实习工作态度:主要了解对实习的认识、工作努力程度、尊敬实习单位老师情况、实习的虚心程度等。
  (2)实习纪律:主要了解实习开始时间、请假情况、迟到早退情况和遵守规章制度情况等。
  (3)实习工作能力:主要了解实习工作的主要内容、实习工作的适应情况、实习能力的进步情况。
  (4)实习的综合评价:与其他学校的实习学生相比我院实习学生的位置和受欢迎程度。

  五、认真搞好毕业实习总结、交流、评选工作及实习成绩评定工作

  指导教师在实习结束后通知学生按时返校,并指导学生搞好个人实习总结,按照学院实习工作的进度安排,组织召开毕业实习交流会、总结会,搞好优秀实习学生及优秀实习论文评选工作(见评选条件及比例),参与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及汇总。

  注:若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冲突,以学校规定为准。

广州商学院会计学院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