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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前应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及步骤、熟悉仪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不迟到、早退,未经预习或无故迟到者,指身教师有权责令其停止实验。

  二、进入实验室要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保持环境卫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杂物,不大声喧哗,不随便串走。不得将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未经允许不得将实验室物品带出实验室。

  三、实验中要遵守所使用设备的操作规程,未经指导教师允许,不准搬弄或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和易耗品,爱护器材。凡违反操作规程致使仪器损坏者应按有关管理规定赔偿。

  四、实验准备就绪后,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方可进行正式实验,实验过程中如对实验设备有疑问,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提出,不得自行拆卸。

  五、实验时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制度.实验中如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导教师报告,并停机检查原因,保护现场。

  六、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服从教师指导,认真观察、记录实验现象,如实记录实验数据,实验结果(数据)必须交指导教师审阅。

  七、实验完毕,应整理清点好仪器、设备、工具、量具及附件,盖好仪器罩,切断水、电源,搞好清洁卫生,保持室内整洁,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八、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分析、整理和处理实验结果,撰写实验报告不得抄袭或臆造,按时提交给教师批阅。

  九、进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必须做好有关准备工作,认真阅读与实验相关的文献资料,理解实验原理,熟悉仪器性能;凡设计性实验,应预先拟订设计方案,经教师认可后,方可进行实验。

  十、对不遵守本守则的学生,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视情节给予教育,直至责令停止其实验。

 
                                                   广州商学院会计学院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