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教学科研 » 教学制度

会计学院新进教师指导制度

为了抓好新教师培养工作,使新教师能迅速提高教学水平,掌握教学规律和教学技能,尽快适应并做好教育教学本职工作,成长为忠于教育事业,具有高尚师德和坚定职业道德,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努力学习现代教育思想,理论以及教学艺术与技能的合格教师,特制定以下制度:

  1、新老教师结对子,实行“传,帮,带”制度。
  (1)专职一线教师由教研室主任担任或指派指导教师,无教研室主任的部门由分管教学的院领导担任或指派指导教师。
  (2)由党支部书记根据新生班级情况指定新进教师担任1-2个班级的兼职班主任。

  2、每学期召开一次新教师座谈会。
  (1)了解新进教师一个学期的教学工作情况,对重点问题和普遍性问题予以指导、帮助。
  (2)了解新进教师的思想状态,对特殊问题或个人困难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帮助。
  (3)听取新进教师对学院工作、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3、新进教师每学期定期接受教研室主任或分管教学副院长各类项目的检查。
  (1)日常教学项目:教案、讲稿、PPT、学生花名册、和教材教具。
  (2)教学管理项目:课堂教学过程记录表、试卷、成绩、各班考试分析。
  (3)个人成长项目:听课记录本、科研/教研论文、科研/教研课题、教材著作、参加学院/教研室活动情况。

  4、新进教师公开课。在进院后第一学期内举行,内容为本学期教学内容。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等参加并提出意见与建议。

  5、由教研室主任对新教师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打下扎实基本功。如教学常规制度、教学计划的撰写、教案的撰写、课堂教学基本技巧(课堂导入、知识过渡、教材处理、课堂小结、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外跟踪辅导等)、课堂驾驭技巧、有效教学基本理念、评课、多媒体课件制作等。

  6、每学年举行青年教师论文交流,新进教师必须参加。

  注:若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冲突,以学校规定为准。
 
广州商学院会计学院
201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