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教学科研 » 教学制度

会计学院实验室使用守则

一、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和研究的场所,学生进入实验室后按编位就座,未经老师许可,不得动用仪器设备,不得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二、严素认真,保持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实验室吃早餐、吸烟,禁止穿拖鞋或赤脚,禁止大声喧哗。

  三、每次实验前必须认真对实验内容进行预习,实验时老师将进行抽查,发现没有预习或没有很好预习者,将停止其实验。

  四、认真听老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并在老师的指导下,检查所配仪器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如有错漏或损坏应及时报告老师处理。

  五、实验时严格注意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有异常状况应立即停止实验,保留现场,并及时报告老师处理。

  六、实验时积极动手,认真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现象,及时记录,实事求是地填写实验报告,不得抄袭别人的实验结果。

  七、仪器设备不得损坏和滥用,因违章操作损坏仪器者,须照原价赔偿。

  八、实验室内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应立即报告老师。

  九、每次实验完毕后必须关断电源开关,清点仪器,摆放整齐,做好清洁工作,经老师检查后方可离开。

  十、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上报有关部门处分。

 
广州商学院会计学院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