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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课堂教学管理办法

一、课前准备
  任课教师提前5分钟到课室候课,准备好课件、教案、教学资料、打开电脑和投影仪等。

  二、上课
  1、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在上课期间应有效地组织学生开展教学活动。运用先进的教学设备和教学方法,采用先进的教学手段,上好每一堂课。
  2、任课教师必须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私自离开课堂、旷课等违纪行为。
  3、不准私自随意调课、停课。确有特殊情况需调课、停课时,需提前两天到相应年级的教务员处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
  4、上课期间教师在教室或机房(实训室)不许接打电话。上课前任课教师关闭手机或调为静音状态,同时要求学生也必须关闭手机或调为静音状态,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5、上课时,多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强化学生的专业技能操作能力的培养。力争让学生自己去讲、自己动手去做,提高课堂互动教学效果,培养学生实际动手能力。教师讲课应做到:目的明确,讲授正确,重点突出,难点突破。
  6、上课教师每节课要及时填好教学日志,控制好上课人数,未到的及时向辅导员(教务员)或钟书记反映情况。

  三、作业
  1、精心准备,及时布置,认真批改,细致讲评,对教材和作业中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2、作业批改要求全批全改。
  3、用红笔批改作业,要有批改记录并作平时成绩依据之一。

  注:若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冲突,以学校规定为准。
 
广州商学院会计学院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