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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实验室消防安全制度

一、实验室由专人负责管理,为确保实验室设备的正常运转,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实验室设备及其相关物品概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由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三、非本院人员未经实验管理人员批准不得使用实验室相关设备。经学院批准,安排外来人员参观时,应由学院指定人员陪同。

  四、对实验室设备应当定期检查,定期保养,保证相关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五、实验室电脑禁止安装与教学内容无关的软件,不得利用网络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严禁上网发布、浏览、下载、传送反动、色情及暴力的信息。

  六、妥善保管实验室设备相关的重要资料,如购买合同、保修卡等相关文件。

  七、实验室设备的报废需经专职人员鉴定、确认后,逐级报批后方可报度。

  八、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在上课期间对各个实验室进行巡视,及时处理和记录所出现的问题。如确实无法当场处理的,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同事。

  九、外请维修人员对实验室设备进行维修时,应有实验室管理人员陪同。

  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增强安全意识,下班前检查各种用电设备和门窗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电、防雷、防水工作。

  十一、实验室钥匙由管理人员专管,不得转交他人。

  十二、管理人员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要先请假待做出安排后,方可离开。


广州商学院会计学院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