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学生人才培养质量,促使课堂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推进我院教案(课件)编写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任课教师在每学期上课前,应依照教师守则以及教学日历、教学大纲和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认真钻研教材,熟练掌握教材内容,认真备课,编写好教案和PPT(课件)。
任课教师需利用寒、暑假期,在新学期开学前完成教案的50%制作与编写,(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条 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内容明确教学目标,理清知识体系、组织结构,把握重点、难点;既面向全体学生,又力求因材施教,结合实际增强教学的针对性,根据教学内容、学生实际情况和学生认知规律设计教学方法,丰富教学内容。
第三条 任课教师上课必须有教案(电子版课件),禁止无教案上课,采用多媒体教学的教师必须有PPT课件,采用实验(训)室上课的教师必须有实验(训)项目和学生实验(训)资料。
第四条 教案的内容及要求
(一)教案(课件)的内容
1、教学目的:包括知识、能力、思想教育的要求;
2、教材的重点和难点;
3、教学过程设计:对教学内容、典型例题、基本训练、提问内容、作业布置等要周密考虑,精心构思和安排。
4、学习要点归纳
5、作业布置、批改方法及讲评。
(二)多媒体课件制作
1、拒绝“纯文字、纯大纲、照本搬家”式。
2、课件架构模式
项目导向(按章)→学习任务(按节)→目标体系(知识目标、技能目标)
任务驱动(按节)→学习要点→重难点列示→内容展开→核算要点归纳。
3、内容展开结构
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4、制作课件模版不限,要求重点突出、文字清晰、图文并茂、版面新颖、动静结合。
第五条 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负责检查教师的备课和教学执行情况。
第六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广州商学院会计学院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