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综合素质测评是正确评价学生的德才表现和综合素质,为学年评优和推荐就业提供依据的重要手段,其根本目的在于引导和促进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协调发展,培养思想品德高尚、知识结构合理、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宽阔国际视野的人才。
在学院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进行部署、指导、监督和审核,会计系负责组织本系学年评优工作,坚持规范管理、依章办事,全面发展、择优评选,客观公正、民主评定的原则,以及对先进个人实行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于2013年10月共评选出“优秀学生标兵”24名。
现将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的学习经验与广大学生分享。
【10级优秀学生标兵】
【11级优秀学生标兵】
【12级优秀学生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