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单位:
2014年是学校办学15周年。经学院研究决定,正式启动广州商学院校史馆筹建工作。为更好地挖掘、搜集宝贵的校史资料,丰富校史馆藏品,真实全面地反映学院独立办学十五年来的发展历程,总结办学经验,展示办学成就,激励广大师生弘扬“广商”办学精神,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积极发动全体师生员工、离退老同志、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实物、图片、声像、文献等各类校史资料。现将征集校史馆馆藏资料和实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和类别
(一)实物类
1、上级批文:如办学、转设(部、省、厅、市)、合作办学等批文;
2、上级领导、重要外宾、知名人士、杰出校友的题词、题字、手稿、信函、批示等;
3、学院董事会及学院历任主要领导、知名教授任命、聘任、论著、信函、手稿等重要文档资料;
4、涉及学院历史变迁的牌匾、碑刻(文)、拓片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出版物、印刷品、纪念册 (封)、徽标、印章、票据、凭证(如早期录取通知书、成绩单、毕业证、学生证、借书证、校徽、校服)等;
5、对外交流活动中所获赠具有纪念价值的史料保存价值的锦旗、画册、礼品等;
6、学院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会议、赛事、获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的奖励证书、奖杯 (牌)、作品等,学院集体或个人荣获省部级以上重要荣誉的表彰文件、证书、奖杯(牌)等;
7、学院购买或制作的具有时代特征和代表性的教具、讲义、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
(二)声像类
1、历届各班毕业生合影照片、纪念册等;
2、反映各系教学、科研、实习、实践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影像资料;
3、反映学院重大学术、文化、体育活动方面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影像资料;
4、反映学院历史变迁、昔日风貌的校园建筑和校园风光的老照片;
5、反映学院重大对外交流活动以及各类大型有纪念意义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影像资料;
6、反映历次党代会、团代会、学代会以及各类教师、学生组织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影像资料;
7、校外媒体对我校的报道、图文资料等。
(三)文献类
1、反映学院发展、建设的文件、资料、报刊、出版物等;
2、反映校园生活的有代表性的各类单位、教师、学生自办刊物等;
3、学院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图书、印刷品、出版物等;
4、其他能够反映学院历史的资料和实物。
二、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对无偿捐赠者,校史馆颁发捐赠证书以志纪念,捐赠物品根据具体情况保存在学院校史馆。
2、代管与复制。对珍贵的资料、实物,校史馆可代为保管(双方签订保管协议),或复制后返还原件。
3、出让购买。对愿意将校史资料、实物出让给校史馆的,可与学院档案馆联系,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4、文字或口头提供。对本人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生活状况撰写文章的,可以以纸质或电子方式送寄学 院办公室文秘科。对年事较高的老同志,工作人员可前往协助记录整理。
5、经双方友好协商的其他方式。
三、征集要求
1、征集时间:2014年10月—2014年11月30日。
2、提供图片资料的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的姓名及职务等。提供实物的请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君立 办公电话(内):8472
手 机:15986443114 短号:663114
邮 编: 511363 电子邮箱:418989316@QQ.COM
地 址:广州商学院档案馆
五、其它要求
为便于协调工作,更好地做好本部门、单位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请各系部、各单位办公室主任担任联络员工作,并具体负责单位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广州商学院办公室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