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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学院2023届广州商学院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单公示

为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促进校风学风建设,根据《广州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法》(广商学字〔2022〕52 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评审小组评审,评选出叶丽萍等116名同学作为广州商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拟推荐人选,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1日

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署实名的书面形式向会计学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会计学院办公室——020-3297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