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广州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年级审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核查,现将会计学院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3年10月7日至10月9日)以署实名的方式提出。
联系人:刘老师
办公室地址:第二行政楼2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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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会计学院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初审名单公示
广州商学院会计学院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