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1 号)和《关于印发<广州商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商学字[2021]20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年级民主程序评选,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核查,最终确定会计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并进行如下公示:
2021级
陈树杰
2023级
陈映利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4年9月23日至9月25日)以署实名的方式提出。
办公室地址:第二行政楼210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32971200
广州商学院会计学院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