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商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广商学字[2018]36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班级、各年级民主程序评选,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核查,现将拟定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4年9月20日至9月24日)以署实名的方式提出。
办公室地址:第二行政楼210室
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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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学院会计学院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