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下午,会计学院在一教306举行了主题为《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学术沙龙,由学科带头人田淑华教授主讲。学术沙龙由成慕杰院长主持。
田淑华首先对《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实施的时间和背景进行了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变革,会计的业务处理越来越复杂,原制定的相关会计准则不能满足当前经济业务核算的需要,对财务业务及报表的真实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有一定的限制,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行“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政策。从准则的发布到实施,间隔1个多月,所以第42号准则的提出对财务的核算更加及时和有效,也更加规范复杂的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适应了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分享准则改革的背景之后,她对第42号准则的内容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分解,在介绍准则的内容时,提出了本准则所适用的范围,即同时在境内和境外上市的公司以及仅在境外上市的公司适用,而境内其他企业需要进行过渡,在2022年全面实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提前实施。《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共五章分为三十三条,田教授主要从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的概念,如何确认非流动资产、怎么计量到列表等环节应注意的问题,都一一作了详细阐述和举例说明。她建议在场的老师应注重学科的联系和知识的扩展,不能就会计问题解决会计问题,而跳出会计的业务问题,与其他相关学科发生关联,如会计的业务处理是最终影响财务报表的,甚至如何影响经济的发展。
此次学术沙龙,大家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度过,教师们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学术氛围浓厚,就准则中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就未来的准则的发展进行了展望。通过学术沙龙,进一步提高了我院学术研究和探讨氛围,增强了教师间的交流,彼此学习,对后续的教学和科研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大家反映强烈,一直认同活动举办的方式和意义,并建议将学术沙龙活动形成一种常态,伴随着每一个老师的成长,对中青年的教师的教学、科研等水平有着非常大的提高作用。会议结束后,成慕杰对田教授的学术钻研精神和一丝不苟的学术态度,非常钦佩,那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大家的学习,所分享的内容贴近企业现实,又容易让师生接受,希望大家以田教授为榜样,不断开拓会计教学、科研的新局面,她还明确表示此类学术沙龙会持续举办,鼓励大家积极建言献策,并就下一次学术沙龙活动进行了预告。
田淑华教授主讲
沙龙气氛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