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我省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5]50号)的文件精神, 经各班同学自行申请,班级国家三金评定工作小组讨论,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查,党总支讨论决定会计系2014-201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对以上同学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会计系党总支书记李锦堂(第二行政楼312)反映。
电 话:020-32975022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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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会计系2014-201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名单公示2015.10.2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