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学院动态

【会计学院学术沙龙】个税改革热点与探讨

12月28日下午,会计学院在第二行政楼208会议室举行个人所得税改革热点与学术探讨,学术沙龙由会计学院成慕杰院长主持,由郭滨辉老师主讲。

  郭滨辉主要围绕个税征税的范围、税率、纳税对象等方面展开对个税变化的论述。由原来的11个征税范围变更为现在的9个,删除了第11个项目,对原征税范围工资薪金、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利息,利息股息、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做了一定的缩减,取消了其他项目,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计入综合所得,按年计征,按月、次预缴,和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类似,除了纳税范围的调整外,重新对非居民纳税人进行了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在税率方面,调整到现在七级累进税率,将所得额的级差进一步扩大,比如扩大了一级和二级之间的级差,对中低收入者是一项重大利好;而对于非居民采用的是五级累进税率,级差也较为明显。她最后重点讲述本次大家最为关注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第一项子女教育扣除限额1000元/月/人;第二项继续教育扣除限额400元/月(学历/学位教育),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职业资格3600元/年;第三项首套房贷款利息扣除限额1000元/月,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第四项住房租金扣除限额根据不同的城市,对应扣除(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扣除,二选一);第五项赡养老人限额2000元/月/人,若非独生子女,可以采用均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第六项大病医疗抵扣限额8万元/年。这些相关的规定,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建议大家进一步对照学习,注意抵扣情形和细节,最后她表示,税法变化太快,相关的细则陆续出台和完善,大家需要不断学习,更新知识,才能紧跟时代的步伐,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人才。
 
  沙龙会后,大家就个税的变化进行了充分讨论,表达自己的见解和看法,然后围绕另外一个较为关注的年终奖计算问题,积极发言,现场气氛活跃,学术氛围浓烈。成慕杰作总结发言,对郭老师扎实的学习,透彻的税法研究表示钦佩,号召大家学习郭老师那种刻苦的学习精神和孜孜不倦的研究,带着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教育事业,潜心学习,积极育人,将会计学院的教学、科研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郭滨辉主讲
会议现场